攜帶大量現金不僅在出境,包括在入境都會有麻煩。入境加拿大攜帶現金不得超過一萬加元或等值外幣。
不知你攜帶的現金量?如果大的話,只能做這樣的建議
在申報前,請你做好如下準備,以免在
海關官員提問并核查時措手不及,因為任何錯誤的回答都會帶來無盡的麻煩。
A。為什么?請給一個合理的理由
即,在這個銀行系統發達的時代為何要攜帶如此多帶的現金?為什么不通過信用卡或轉賬?
B。 這些現金的來源是否合法? 你如何證明?
即,你需要證明這些現金是經過合法途經得來的,并且這些證明是能夠被入境或出境的海關官員所理解和接受。如果在這個問題上被懷疑,問題就大了。 這類回答是不合格的,
1.這是我為別人代購時得到的.
2.我舅舅給的
3.我找黃牛換的
海關官員可以接受的證明有,你在銀行提現時,銀行的提款單(最好有銀行章)。銀行出具的現金攜帶證明以及一切可以證明這些現金是從銀行兌換或提取出來的。因為國外海關通常認為,只要通過銀行,這些錢就應該是干凈的。
C。你為何要帶這么多現金入境,目的是什么?
這個問題你可能不好回答,因為你很難證明你必須用大量現金在加拿大購買什么東西。
總的講,海關官員對于現金的關注的原因是防止非法貿易(因為只有非法貿易才必須使用現金),洗錢和轉移財產,贓款。因此你必須從這幾個方面想好。
當然海關還可能根據你錢多少有更多的問題。
我曾經由于工作原因攜帶大量現金,并準備存入歐洲的銀行,結果被銀行審查了一溜夠。
我相信你清楚可以攜帶現金的額度以及所需文件。
保險起見再次提供如下,節選(來自百度)
國家外匯管理局 海關總署關于印發《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一、出境人員攜出金額在等值5000美元以內(含5000美元)的,不需申領《攜帶證》,海關予以放行。當天多次往返及短期內多次往返者除外。
二、出境人員攜出金額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應當向銀行申領《攜帶證》。出境時,海關憑加蓋銀行印章的《攜帶證》驗放。對使用多張《攜帶證》的,若加蓋銀行印章的《攜帶證》累計總額超過等值10000美元,海關不予放行。
三、出境人員攜出金額在等值10000美元以上的,應當向存款或購匯銀行所在地國家外匯管理局各分支局(以下簡稱外匯局)申領《攜帶證》,海關憑加蓋外匯局印章的《攜帶證》驗放。